关于2013届毕业生申请延迟离校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我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13、14、15日,因西部计划、自考等原因需要延迟离校的毕业生,需向各学院提出申请,经各学院审核后将汇总表(附件一)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,于6月17日17:00时前,交学工部单霜处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学生所在宿舍有违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记录的,如使用大功率电器,各学院不得同意其申请;
(二)留校期间若有违反校纪校规的,将终止住其留宿资格;
(三)因学校假期需要维修,学生延迟离校时间不得超过7月15日;
(四)暑假期间请各学院对留校学生加强管理。
希望能为毕业生营造一个积极、温馨、文明的离校氛围。
附件一:贵州师范学院2013届毕业生延迟离校登记汇总表
贵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
二○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